卷二 律己 事必期于有成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辉祖 书名:
双节堂庸训
作事之成与不成,即一事而可卜终身。福泽有首无尾,其人必无收束。尝历历验之,颇不甚爽。“不为则已,为则必要于成。”朱子所以垂训也。“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诗人所以示诫也。念之哉,毋为有识者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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