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治家 有室有家之男女宜为曲谅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辉祖 书名:
双节堂庸训
父母之爱其子,岂有穷期?男虽有室,犹若孩提;女虽有家,犹若在室。顾有室即有儿女之事,有家即有舅姑之奉,爱则维均。孝如有别,为父母者,须当曲为体谅,善自譬解,方可无失其慈。不然,鲜不郁而成愤,怒征辞色矣。然女生外向,服且从降,义有专重,分不得齐父母于舅姑;男则何可厚儿女而薄父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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