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应世 受怜受忌皆不可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辉祖 书名:
双节堂庸训
我丈夫也,何事可不如人而下气低头、乞人怜我,耻乎不耻?若才智先人,事事欲求出色,则锋棱太露,为人所忌,必至获咎。故受怜不可,受忌亦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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