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蕃后 力田勿欠人租息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辉祖 书名:
双节堂庸训
士之次莫如农,此本业也。因天时,乘地利,尽己之力,以收其成,不须因人轻重。即佃人之田,依额偿租,亦可于人无求。偶逢歉岁,自有乡例可循。乃无耻下农恃顽欠租,或致公庭追比,辱莫甚焉。纵佃主怜而不控,亦为乡里不齿。况其势必至于无田可佃,难免冻馁之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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