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四。 初七。 十六。 十九。 二十八。
右五不祥日。大忌礼上。其日虽不犯兀。纵得吉星。多亦不宜用。内初四日尤有验。欧阳参政记事云。犯之多不终任、应上官嫁娶。后多参差。宜避之。
丙集 仕宦 五不祥日第十六类别:子部
作者:元·佚名 书名:居家必用事类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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