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宪问第十四 杀公子纠章
类别:子部 作者:清·孙奇逢 书名:
四书近指
子路责仲不死夫子不论其死但举九合之功以称其仁明不死之无害程子云桓公兄而子纠弟襄公死则桓公当立此以春秋知之 金仁山云桓公自莒先入靖国人葬襄公正位君齐矣纠何为者耶而管召方辅之用师伐国是以亡公子而抗齐君耳前无正君讨贼之义后有抗君争国之非则是仲之辅纠为不义罪己可杀桓公不杀而用之则安得而雠桓乎此夫子所以不责其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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