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杀

类别:子部 作者:唐·颜师古 书名:匡谬正俗

    郊特牲云。大夫而飨君。非礼也。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由三桓始也。郑玄注云。庆父通于夫人以胁公。季友以君命鸩牙。后庆父杀二君而又死又。按杀读为降杀之杀。谓衰弱也。此言大夫不当飨君。自三桓已来大夫强而君弱。是以有就飨于大夫者耳。此一段礼文相承蹑。总论响觐之事。故其下总云。天子微。诸侯僭。大夫强。诸侯胁。相贵以等。相觌以货。相赂以利。而天下之礼乱矣。不言诛戮之事。安取其鸩牙杀庆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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