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助字助读而不助句者,则惟者字。「者」字,说文谓‘别事词’也。王氏解谓‘或指其事,或指其物,或指其人’也,所谓接读代字也,见代字篇。「者」字有助本名者、公名与静、动诸字者,观其所助各字,亦皆有指物、指事、指人之别焉。此亦散见于各篇矣。其助状字也,如「今者」「昔者」「不者」「且者」等语,皆无所指,借以顿住起下而已。若非代字而殿读焉,亦惟以推原事理以求其故耳,已见代字篇。其助顿也,同乎名。
礼大学云: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凡皆重引前文,助以「者」字,一若将前文并成名字,以便诠解也。
前文有注意之字句,欲重引焉以申其仪,则先助「也」字,复缀「者」字。
礼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孟子万章下云:金声之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诸句皆以「也者」两字迭助前文而为之申解也。
总之,「者」字之助字、助读、助顿,业已散见于前,而又习见于经史,固无事博引为也。遍考古籍,「者」字无助句者。而经学家有以
论语卫灵公:事其大夫之贤者。
又宪问:君曰:‘告夫三子者。’
左传隐公五年:公将如棠观鱼者。——三「者」字谓为语已辞,不知「事其大夫之贤者」,犹云「事其邦大夫中之贤者」也;「告夫三子者」,犹云「其告诸所称为三子者」;「如棠观鱼者」,犹云「如棠以观渔人」也。三「者」字用以助字,非以助句也。
惟至唐人疏状,凡引敕旨讫,则以「者」足之。
韩昌黎论变盐法事宜状:右奉敕,将变盐法,事贵精详,宜令臣等各陈利害可否闻奏者。——宋明因之。今则平行公事文尾,与民间券契,概以「者」字为煞者,此殆所谓「者」字助句也。求之古文,则未之见。
传信助字,「也」「矣」「已」「耳」「尔」「焉」「者」,都计七字尽矣。而方言不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