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放生论 患病必宜放生以求生也

类别:子部 作者:佚名 书名:卫生集

    放生延生,事本一贯。救死免死,理自不诬。无奈世之人,狃于师巫邪说,杀生祀神者颇多。一言及放生,则群笑为迂而不顾。俗例皆然,乡农更甚。殊不知人之与物,知疼觉苦,总是一般。试思物之将杀而望救,何异人之将死而求生乎。我能救物命于临危,则我命亦必延于欲绝。理固必然,报无或爽。如或不信,请以杀生祀神之费,用以放生,勿药有喜,当保其不日而可待。集中所载,现多明证。明理君子,必以我言为不谬。

    感应篇图说注云,凡人患病危笃,医药罔效。不拘老幼,但能放生百万,无不起死回生。吾目击者多矣。又云,以万亿物命,赎一人之命,无不立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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