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推太乙所在法

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书名:太乙金镜式经

        《传》曰:太乙者,天帝之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风雨、水早、兵革、饥谨、疾疫、灾害之国也。常考之,顺行八官,不游中五,三年徒一宫。第一年治天,齐日月、星辰,使七曜无差其度,以明天道。所临之分,承天道而行,则获治天之考.第二年治地,调四气、八风,能使风雨不愆其候,以明地道。所临之分,无兴土木之功、役人民、妨稼穑,则获治地之考。第三年治民,使君臣、父子、长幼无失其序,以明人道。所临之分,进忠良,察狱讼,恤孤寡,则获治人之考。古太乙考治天下。若无道之国、失礼之君,恃干戈恣侵伐,则兵灾、水早、饥()、流亡以行其罚。若守道安民,()兵禁暴,则五纬不愆度,四民无失业。故《经》云:太乙所临之国,有道则昌,无道则殃。乐产云:能使日月无光,五纬孛现,山崩地震,川涌河竭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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