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占官讼

类别:子部 作者:明·池本理 书名:禽星易见

    凡占官讼,以我禽为问数之人,他禽为对首之人,日禽为官吏。无问我讼人,人讼我,俱要我禽高一等,方能降服上下。我禽 他禽,为我有理而讼胜。他禽 我禽,为彼有理,而我讼输。日禽生我禽,则官吏顺我,而彼有罪。日禽生他禽,则官吏顺彼,而我有罪。如彼之禽、我之禽俱受日 ,则彼此皆罪。若彼我之禽俱 日,则彼我之词皆不准。三禽和合不相 者,中有好人和解,官事消散。三相 制或泊刑害之宫,则主宫吏淹延不 。


如果你对禽星易见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禽星易见》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