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枢经》曰:“五行旺各有时,惟土居无所定,乃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
《历例》曰:“立春木,立夏火,立秋金,立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合之亦为七十二日,总三百有六十而岁成矣。”
卷一 五行用事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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