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月害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神枢经》曰:“月害者,阳建所害之辰也。所直之日,忌攻城、野战、牧养、群畜、结会、亲姻、请医巫、纳奴婢。”

    《历例》曰:“正月起巳,逆行十二辰。”

    曹震圭曰:“月害者,月中六害也。假令卯辰相害者,卯以乙旺之木害辰墓之土,辰以墓土却害卯中癸水也;寅巳相害者,谓寅以旺甲害己中戊土,而已以生庚害寅中旺甲也;丑午相害者,丑以癸水害午中丁火,午以己土害丑中癸水也;子未相害者,子以所生之辛金害未中墓木,未以旺土害子中旺水也;申亥相害者,亥以生木害申中生土,申以旺金害亥中生木,又以生土害亥中旺水也;酉戌相害者,戌以墓火害酉之旺金,酉以所生丁火害戌中辛金也。”

    按:六害者,不和也。凡事莫不喜合而忌冲。正月建寅,与亥合,而巳冲之,故寅与巳害;二月建卯,与戌合,而辰冲之,故卯与辰害。盖月建者,众神之首,冲其所合,是以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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