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八龙  七鸟  九虎  六蛇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总要历》曰:“八龙、七鸟、九虎、六蛇,其日皆不可迎婚、嫁娶。

    《历例》曰:“春甲子、乙亥为八龙;夏丙子、丁亥为七鸟;秋庚子、辛亥为九虎;冬壬子、癸亥为六蛇。”

    曹震圭曰:“亥者阴气之极,子者阳气初生,是阴阳气绝脱谢之辰也。十干象夫,十二支象妇,今以四时旺干而配亥子,是夫旺而妇绝,且我临于绝地也,故忌用之。

    按:甲乙者,东方木也,为青龙,其成数八;丙丁者,南方火也,为朱雀,其成数七;庚辛者,西方金也,为白虎,其成数九;壬癸者,北方水也,为龟蛇,其成数六。故各因以为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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