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附
《历例》曰:“凡狞猎、取鱼、擒捕盗贼等事,同宜收日、执日,雨水后立夏前,收日、执日、危日,注捕捉取鱼,霜降后立春前,注捕捉畋猎,遇天恩天赦日,不可渔猎,止宜捕捉。”
曹震圭曰:“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畋猎,故雨水后立夏前,注捕鱼,霜降后立春前,注畋猎也。”
卷六 渔猎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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