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纳财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御定星历考原
《历例》曰:“凡受田宅、纳货财等事,宜月恩、天仓、天愿、成日、满日。收敛货财宜收日。忌九空、大杀、四废、四穷、长星、短星、建日、破日、平日,凡出货财,忌大耗、小耗、四耗、五虚、月虚、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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