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守支留难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
弈律
凡弈棋久持不下,令人闷待过一刻者,笞一十。若本当议拟,未及半刻而故催促以乱之者,笞二十。
【纂注】笞久持,所以创滞腻也;笞催促,所以警聒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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