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收留迷失子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
弈律
凡数棋,偶然迷失一子,许收留作数,不许径原作“轻”,据下注改。起,违者笞三十。
【纂注】迷失自当留算,径起则图倖少,故笞之。此条为一子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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