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事毕不放回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
弈律
凡事毕不即输服,而苦留再弈者,杖七十。
【纂注】事毕则局终之谓,再弈乃歪缠之情,故当杖七十。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弈律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弈律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