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杂制 待罪
类别:子部 作者:宋·赵昇 书名:
朝野类要
具奏自劾也。又宰执奏陈,自谦之词曰,臣待罪政府。或帅府获逆冦,恐难于上请,先诛而后申奏待罪,乃待其朝廷责其专擅之罪。诸州军被火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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