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帅幕 安抚
类别:子部 作者:宋·赵昇 书名:
朝野类要
安抚之权,可以便宜行事。如俗谓先施行后奏之类是也。通辖一路之兵民,若宰执出鎭,或曰安抚大使。若沿边,又有管内安抚,谓只辖本州也。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朝野类要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朝野类要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