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李晦
类别:子部 作者:唐·胡璩 书名:
谭宾录
李晦为雍州长史,私第有楼,下临酒肆。其人尝候晦言曰:「微贱之人,虽则礼所不及,然家有长幼,不欲外人窥之。家逼明公之楼,出入非便,请从此辞。」晦即日毁其楼。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谭宾录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谭宾录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