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奏:
伏以茂昭举家朝觐,河北都无此例,虽本情自任不得,在外体殊可嘉称,须降恩荣,以存激劝。今迪简除易定节度,茂昭便是前衡,行理之间,恐非稳便。又所随将健悉属定州,茂昭寂寞,于体非宜。伏望圣恩速除茂昭一官,并专使宣谕,从将校悉令取茂昭处分,到京别有进止。如此处置,实协事情,谨具奏闻,伏候圣旨。
奉宣:“依所奏。”遂除河中节度使。
卷三 ○张茂昭类别:子部
作者:唐·李绛 书名:李相国论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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