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对汉代常以八月选子女
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方庆 书名:
魏郑公谏录
太宗谓侍臣曰:“汉代常以八月选洛阳中子女资色端丽者,载还后宫,此不可为法。然即日宫内,甚多配役之口,使其诞乳诸王,是非所宜。据此论选补宫列,理宜依礼。”公对曰:“人多惑嬖色,乃致败乱。周幽惑褒姒,晋献惑骊姬,耽于宠欲,废嫡立庶,幽王因此身死,遂丧西周;献公身虽护没,祸延数代。嫔御之间,所宜深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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