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曹惠

类别:子部 作者:唐·牛僧儒 书名:玄怪录

    武德初,有曹惠者,制授江州参军。官舍有佛堂,堂中有二木偶人,长尺余, 雕饰甚巧,丹青剥落。惠因持归与稚儿。后稚儿方食饼,木偶即引手请之。儿惊 报惠,惠笑曰:“取木偶来。”即言曰:“轻红、轻素自有名,何呼木偶!”于 是转盼驰走,悉无异人。

    惠问曰:“汝何时来物,颇能作怪?”轻素曰:“某与轻红是宣城太守谢家 俑偶,当时天下工巧,总不及沈隐侯家老苍头孝忠也。轻素、轻红即孝忠所造也。 隐侯哀宣城无辜,葬日故有此赠。时轻素在圹中,方持汤与乐家娘子濯足,闻外 有持兵称敕声,娘子畏惧,跣足化为白蝼,少顷,二贼执炬至,尽掠财物,谢郎 时颔瑟瑟环,亦为贼敲颐脱之。贼人照见轻红等,曰:‘二明器不恶,可与小儿 为戏具。’遂持出,时天正二年也。自尔流落数家,陈末麦铁杖犹子咬头将至此, 以到今日。*ÿ被萦治试唬骸霸悰判恍鞮撬魍蹙丛蚺巠籧麑五嵩评旨夷餇子?”轻 素曰:“王氏乃生前之妻,乐家乃冥婚耳。王氏本屠酤种,性粗率多力,至冥中 犹与宣城琴瑟不睦,何宣城颜严,则磔石抵关以为威胁。宣城自密启于天帝,帝 许逐之。二女一男,悉随母归矣。遂再娶乐彦辅第八娘子,美资质,善书,好弹 琴,尤与殷东阳仲文、谢荆州晦夫人相得,日恣追寻。宣城尝云:‘我才方古词 人,唯不及东阿耳。其余文士,皆吾机中之肉,可以宰割矣。’见为南曹典铨郎, 与潘典门同列,乘肥衣轻,贵于生前百倍。然十日一朝晋、宋、梁,可以为劳, 近闻亦已停矣。”

    惠又问曰:“汝二人灵异若此,吾欲舍汝,何如?”即皆喜曰:“以轻素等 变化,虽无不可,君意如不放,终不能逃。庐山山神欲索轻素作舞姬久矣,今此 奉辞,便当受彼荣富。然君能终恩,请命画工,便赐粉黛。”即令工人为图之, 使被锦绣。轻素喜笑曰:“此度非论舞姬,亦当彼夫人。无以奉酬,请以微言留 别。百代之中,但有他人会者,无不为忠臣居大位矣。言曰:‘鸡角入骨,紫鹤 吃黄角甲(疑此处有脱误,“黄角甲”,《广记》作“黄鼠申”,“申”字或属 下读),不害五通泉室,为六代吉昌。’”言讫而灭。

    后有人祷庐山神,女巫云:“神君新纳一夫人,要翠花钗簪,汝宜求之,当 降大福。”祷者求而焚之,遂如愿焉。惠亦不能知其微言,访之时贤皆不识,或 云:中书令岑文本识其三句,亦不为人说云。


如果你对玄怪录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玄怪录》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