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名器

类别:子部 作者:汉·黄宪  书名:天禄阁外史

    征君将如齐,鲁王赐以黄金百斤,征君谢而不受,乃以所乘之舆赐之。

    征君出鲁之疆,对鲁使而言曰:“素闻。先王辩物以章轨,光耀一世。故车服有等,爵赏有度,使诸侯士庶无相渎也。今鲁王之舆,诸侯之器也,而赐布衣之士,渎也大矣。夫礼以防渎,渎则僭,僭则淫,淫则乱,乱则灭,《春秋》之鉴固不远也。诸侯之欲亲上,岂无彝器而必以舆乎焉可渎也昔我汉祖翦强秦之绪,而光有天下,封建同姓,割土而诸侯之。鲁得以徼福于周公,伯禽以庇其子孙,保其宗庙,而恒有其国。朝觐以怀之,宴享以亲之,锡命以荣之,此天子所以宠绥诸侯者也。然诸侯不能有其民人,食其广土,以述其职事,有封建之形业而无其权命。以鲁国之弱,不于此时躬修仁义,以怀其民神,则百岁之后鲁其为墟乎而况渎其器以自同于徒行之旅,是失其所载,神弗也。夫为士者犹策驴以代劳,况于诸侯乎今去鲁而出疆,朝历山川,夕犯霜露,士之劳也。若乘鲁王之舆而见齐王,则齐王之舆犹鲁也。齐王以为鲁不能礼而渎之以器,士不能贞而渎之以躬,是轻邻国而耻士,又何达焉。夫天子以舆载命,诸侯以舆载职,士以舆载道,今以载职者而载道,弗可行于诸侯也。子为我辞。”

    鲁使返其舆而告鲁王,鲁王叹曰:“齐其得士乎?”

    是岁,鲁王俘其弟妻以宠妾易之,君子是以知鲁之不能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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