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皇:《泰山碑铭》。
明皇书本不古,以其可发初学,姑录之。宋虞似良有所书韩愈《颂李愿归盘谷序》在吾鄞袁柳庄家。
汉诏赐功臣家字、《蜀都太守何君阁道碑》、《司隶校尉鲁峻碑》、《北海相景君碑》、《荡阴令张迁碑》、《酸枣令刘熊碑》、《堂邑令费凤碑阴》、《溧阳长校官碑》、《执金吾丞武荣碑》、《武氏石室画像》、《淆阮君神祠碑阴》、《鸿都石经》、《耿氏灯铭》、《注水匜铭》。
篆、分之必由大到小,与学楷书同意。分之小者,《匜铭》极精,其铭犹有篆法,盖篆之初变为分也。所以谓之“分”者,蔡琰曰:“存篆八分,入隶二分。”隶即今之楷书也。自欧阳修误以八分为隶,后人皆踵其讹。杜甫云:“大小二篆生八分。”孙过庭云:“钟繇隶奇。”则唐以前因无以分为隶者。由此观之,分、隶之辨明矣。分书以方劲古拙为尚。元人能此者,虞伯生、熊明来、李申伯、吴主一皆得古法,而龚圣予全用篆笔,有《水匜》之遗意,最为可重。本朝无能分书者,沈度、程南云、金湜辈皆肥浊;而徐兰之杜撰,予固已论之矣。唯近时文仲子始以汉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