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韦应物诗 【文献通考】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永乐大典

    《韦苏州集》十卷。

    陈氏曰:唐韦应物,京兆人,天宝时为三卫,后作洛阳丞,京兆府功曹,知滁江二州,召还,或娼其进,媒孽之出为苏州刺史。诗律自沈宋以后,日益靡漫,锼章刻句,揣合浮切,虽音韵谐婉,属对丽密,而闲自雅平淡之气不存矣。独应物之诗驰骤,建安以还,得其风格云。韩子苍曰:苏州少以三卫郎事玄宗,豪纵不羁。玄宗崩,始折节务读书,故其逢杨开府诗曰: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樗蒲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一字都不识,饮酒肆顽痴。云云然余观其人,为性高洁,鲜食寡欲,所居扫地焚香而坐,与豪纵者不类。其诗清深妙丽,虽唐诗人之盛,亦少其比,又岂以晚节把笔学为者,岂苏州自序之过欤?

    徐师川云:韦苏州诗,人多言其古淡,,乃是不知言。自李杜以后,古人诗法尽废,惟苏州有六朝风致,最为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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