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子篇 四、功随严出祸从溺来

类别:子部 作者:颜之推(南北朝) 书名:颜氏家训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①于呵怒,伤其颜色,不忍

    楚②挞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③救之哉?又宜思勤

    督训者,可愿④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⑤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

    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

    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⑥,终年誉之;一行之非,⑦藏文

    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⑧,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译文】

    一般人不教育子女,并不是想让子女去犯罪,只是不愿看到子女受责骂

    而脸色沮丧,不忍子女被荆条抽打皮肉受苦罢了。这应该用治病来打比方,

    子女生了病,父母哪里能不用汤药针艾去救治他们呢?也应该想一想那些勤

    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他们难道愿意虐侍自已的亲骨肉吗?确实是不得已

    啊。

    大司马王憎辩的母亲魏老夫人,品性非常严谨方正;王僧辩在城时,是

    三千士卒的统领,年纪也过四十了,但稍微不称意,老夫人还用棍棒教训他。

    因此,王僧辩才能成就功业。梁元爷的时候,有一位学士,聪明有才气,从

    小被父亲宠爱,疏于管教;他若一句话说得漂亮,当爹的巴不得过往行人都

    晓得,一年到头都挂在嘴上;他若一件事有闪失,当爹的为他百般遮掩粉饰,

    希望他悄悄改掉。学士成年以后,凶暴傲慢的习气一天赛过一天,终究因为

    说话不检点,被周逖杀掉后,肠子被抽出,血被拿去涂抹战鼓。

    【注释】

    ①重:难的意思。

    ②楚:荆条,古时用作刑杖。这里是用刑杖打人的意思。

    ③艾:艾叶,中医以艾时熏灼人体以达到治疗目的。

    ④可愿:岂愿。

    ⑤城:也称口,为水入长江处。

    ⑥行路:路人。

    ⑦:通掩。

    ⑧婚宦:结婚和做官,这里指成年。

    【评语】

    为人父母者,放纵自己的孩子,大约皆出自“爱心”,过于严厉则于心

    不忍。仁父慈母们须知,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天下父母,谁

    个不爱自己的孩子?循循善诱固然不错,冷面相向也不失为一种爱法。学士

    之父宠溺其子而其子自取其祸,司马之母训之以棍棒而其子功成。真是棍棒

    底下出孝子,蜜糖罐里淹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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