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家篇 二九、婚姻嫁娶莫贪荣利

类别:子部 作者:颜之推(南北朝) 书名:颜氏家训

    婚姻素对①,靖侯②成规。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

    父祖,计较锱铢③,责多还少,市井④无异。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

    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

    【译文】

    男女婚配要选择清寒人家,这是先祖靖侯立下的规矩。近来嫁女儿娶媳

    妇,竟然有卖女儿捞钱财,用财礼买媳妇的。为子女选配偶时,比量算计对

    方父辈祖辈的权势地位,斤斤计较对方财礼的多寡;女方要求得多,男方应

    允得少,与商人无异。结果,招的女婿猥琐鄙贱,娶来媳妇凶悍擅权。他们

    贪荣求利,反而招来羞耻,对此能够不慎重吗!

    【注释】

    ①素对:清寒的配偶。素,寒素。

    ②靖侯:即颜之推九世祖颜含。

    ③锱铢:均为古代很小的计量单位。比喻微小的事物。

    ④市井:古代做买卖之处,也用以指商人。

    【评语】

    男女婚姻理应以平等与感情为基础,金钱地位的介入,无疑是对人们之

    间这种美好感情的无耻亵读。金钱可以换来美貌,但决换不来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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