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云:“有杕之杜。”江南本并木傍施大,《传》曰:“杕,独也。”
徐仙民音徒计反。《说文》曰:“杕,树也。”在《木部》。
《韵集》音次第之第,而河北本皆为。
【译文】
《诗经》上说:“有杕之杜。”江南的版本“杕字是木旁加一个“大”
字,《毛诗传》说,“杕,孤立的样子。”徐仙民为它注的音是徒计反。《说
文》上说:“杕,树木的模样。”字在木部。《韵集》为它注的音是次第的
“第”,而河北的版本都写作夷狄的狄字,读音也是这个“狄”字,这是一
个大错误。
【评语】
文字应力求规范,对书籍来说,学应如此,颇本错误,流毒甚广,以讹
传讹,遗患无穷,面对如今“无错不成书”的现状,我们岂能熟视无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