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篇 一五七、世俗有误林应为状

类别:子部 作者:颜之推(南北朝) 书名:颜氏家训

    《史记·始皇本纪》:“二十八年,丞相隗林、丞相王绾等,议于海上。”

    诸本皆作山林之“林”。开皇①二年五月,长安民掘得秦时铁称权②,旁有

    铜涂③镌铭二所。其一所曰:“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候,黔首④大安,

    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⑤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凡四

    十字。其一所曰:

    “元年,制诏丞相斯⑥、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刻辞焉。

    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

    此诏□左,使毋疑。”凡五十八字,一字磨灭,见有五十七字,了了分明。

    其书兼为古隶⑦。余被⑧敕写读之,与内史令⑨李德林对,见此称权,今在

    官库;其“丞相状”字,乃为状貌之“状”,爿旁作犬;则知俗作“隗林、,

    非也,当为“隗状”耳。

    【译文】

    《史记·秦始皇本纪》说:“二十八年,丞相隗林、丞相王绾等,议于

    海上。”各种本子部写作山林的“林”字。隋文帝开皇二年五月,长安百姓

    掘得一个秦代的铁称锤,旁边有镀铜的镌刻铭文二处,其一处说:“廿六年,

    皇帝尽并兼天下诸候,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

    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共四十字。其另一处说:“元年,制诏丞相斯、

    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

    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左,使毋疑。”共五十

    八字,有一个字磨灭,可见者五十七字,了了分明。它的字体全部是古隶。

    我受皇帝的命令摹写认读它,并与内史令李德林进行核对,见到这两个称锤,

    现在官库里面;那上面“丞相状”的“状”字,乃是状貌的“状”,爿旁加

    犬;由此知道世俗写作“隗林”,是不对的,应当写作“隗状”。

    【注释】

    ①开皇:隋文帝年号。开皇二年为公元582 年。

    ②权:称锤。

    ③铜涂(dù度)镌铭:镀铜的镌刻铭文。涂:以金饰物,后写作“镀”。

    所:量词。相当于“处”。

    ④黔首:百姓。

    ⑤状、绾:即前《史记》文中丞相隗林,玉绾。“啉”在此铭文中作、

    状”。

    ⑥法:规范,用如动词;则:准则,用如动词;壹:统一。歉疑:“歉”

    应作“嫌”。

    ⑦斯:李斯。时为秦左丞相。去疾:即冯去疾,时为秦右丞相。

    古隶:指秦汉隶书。与三国后盛行的今隶(楷书)对称。兼;全部;整

    个。

    ⑧被:受。敕:皇帝的诏书。

    ⑨内史令:职官名。

    【评语】

    历史文物对考证文字,了解历史原貌具有重要作用,是中华民族历史的

    见证,爱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破坏文物,罪不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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