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语言步趋第二

类别:子部 作者:宋·朱熹 书名:童蒙须知

     凡为人子弟. 须是常低声下气. 语言详缓. 不可高言喧哄. 浮言戏笑。父兄长上有所教督. 但当低首听受. 不可妄大议论。长上检责. 或有过误. 不可便自分解. 姑且隐默。久. 却徐徐细意条陈云. 此事恐是如此. 向者当是偶尔遗忘。或曰. 当是偶尔思省未至。若尔. 则无伤忤. 事理自明。至于朋友分上. 亦当如此。(作为子女或学生,一定要低声下气,说话不快不慢,不要高声喧哗,嬉笑。长辈讲道理时,应该低头认真听,不可以随意傲慢地议论。如果长辈批评有误,不要自己辩解,暂时隐忍沉默。以后有合适的机会,在慢慢地把事情讲清楚。)

    凡闻人所为不善. 下至婢仆违过. 宜且包藏. 不应便尔声言。当相告语. 使其知改。

        凡行步趋跄. 须是端正. 不可疾走跳踯。若父母长上有所唤召. 却当疾走而前. 不可舒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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