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此条特举阳经阴经受邪之异,而辨其病状。及其愈期。发于阳者,病在阳之经也,以寒加阳。阳气被郁,故发热而恶寒。发于阴者,病在阴之经也,以阴加阴。无阳可郁,故无热而但恶寒耳。
夫阳受邪者,必阳气充而邪乃解。阴受病者,必阴气盛而病始退。七日为阳气来复之日。六日为阴气盛满之候,故其病当愈耳。然六日七日,亦是概言阴阳病愈之法。大都如此。学人勿泥可也。
太阳篇 太阳正治法第一 辨伤寒受病阴阳不同一条类别:子部
作者:清·尤在泾 书名:伤寒贯珠集
| |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