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阳篇 少阳权变法第二 柴胡加芒硝汤证一条

类别:子部 作者:清·尤在泾 书名:伤寒贯珠集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以治其里也,此少阳经邪兼阳明内实之证。少阳病在经,故胸胁满而呕。所谓柴胡证也。下之而三字。疑衍。凡柴胡证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为医之误,非病之情也。潮热者,阳明之实也。实则可下,而证兼少阳,则不可下,故先宜小柴胡以解其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以治其里,亦如下条之先与小柴胡。后与大柴胡之例也,亦太阳篇移入。

    尚从善云: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仲景谓此本柴胡证。医设以大柴胡汤下之,则表里俱解。何至有下利之证mp6。

    柴胡加芒硝汤方

    于小柴胡汤内加芒硝六两。余依前法服。不解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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