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九 折伤门 总论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普济方

    夫诸脉从肉。诸筋从骨。骨三百六十有五。联续缠固。手所以能摄。足所以能步。凡厥运动 小则 敷可 血行 内 可 下 须用法整顿归元。先用服麻药。使不知痛。然后可用手治。凡脚手各有六出臼。四折骨。手有六处出臼。四折骨。脚亦六处出臼。手掌根出臼。其骨交互相锁。或出臼则是锉出锁骨之外。须是搦锁骨下归窠。或出外则须搦入内。或入内则须搦出外。方归窠臼。若只用手拽。

    断难入窠。十有八九成痼疾也。手有六出臼四折骨。手臂出臼。此骨上段是臼。下段是杵。

    四边筋脉锁定。或出臼亦锉损筋。所以出臼。此骨须拽手直。一人拽须用手把定此间骨。搦教归窠。看骨出那边。用竹一片。夹定一边。一边不用夹。须在屈直处夹。才服药后。不可放 上 令 一人把住舂杵。令一人抱住患人。放身从上坐落骨节已归窠矣。神效。若不用小凳。则用两小梯相对。木棒穿从两梯股中过。用手把定木棒正棱。在出臼腋下骨节蹉跌之处。放身从上坠下。骨节自然归臼矣。脚六出臼。四折骨。或脚板上交叉处出臼。用一人拽去。自用手摸其骨节。或骨突出在内。用手正从此骨头拽归外。或骨突向外。须用力拽归内。则归窠。

    若只拽不用手整入窠内。误人成疾。

    脚大腿根出臼。此处身上骨是臼。脚根是杵。或出前或出后。须用一人手抱住患人身。

    一人 下。

    下体直 背皮上 须麻药 血之祸。

    三日一洗 则行。尤要于密室无 脏腑致命处 虑也。脉有其关脉无 则可治无 其脉洪大 或难医 过。左老人左 打 及树木压。遍身痛者。打 树木压。或自高处 下者。此等伤皆惊四肢五脏。必有恶血 立 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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