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存亡品第七 之十八

类别:经部 作者:三藏沙门 译 书名:地藏菩萨本愿经

    【如有违食及不精勤,是命终人了不得力。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是命终人七分获一。】

    (解)‘倘若有违背了这上面所说的规矩,自己先吃,以及不精勤的保护办得洁净,这命终的人,得不到一些功德;倘若很恭敬的,能守这规矩,精勤的保护,办得很洁净,奉献佛和僧人,这七分的功德,命终人可以获得一分,六分功德,是办斋的眷属获得的。’

    (释)若不是依经中所说的方法去办斋,不但死亡的人,也难得利益,就是给他做佛事的眷属,也得不到一些利益;倘若照他的规矩去办,办得很精诚、很洁净,那么诸天都欢喜,百神也庆悦,天神也来拥护了,自在存亡都可以得到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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