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王等,当得三劫为帝释身,受胜妙乐。若能以此布施福利,回向法界,是大国王等,于十劫中,常为大梵天王。】
(解)‘像这国王一等的人,应当可以得到三劫做天上的帝释,受最胜最好的快乐。倘若能够将这种的布施的福利,不占做私有,就去回向给法界众生,那么这大国王一等,能于十劫之中,常常可以做到大梵天王了。’
(释)倘若不是布施塔、寺、庵、庙一等地方,那里可以得到这样的大功德呢?但是功德虽大,只有个人贪著受乐;现在一回向给法界,譬如一杯水,泻入大海里,共大海浑化,那么这一杯水,仿佛就是大海了,你要收回这杯水,除非要将这大海的水,一杯一杯舀干不可。这就是以少化多、以小化大的重要方法。我们有了一毫一滴的功德和福利,都要回向法界,也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