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九 辨六畜不可合诸物食法

类别:子部 作者:宋 · 王怀隐、陈昭遇等 书名:太平圣惠方

    白犬血肾。不可杂白鸡肝。白鹅肝食。

    白羊肉。不可杂鸡肉食。

    犬肝。不可杂乌鸡兔肉食。

    猪肉。不可杂乌梅食。

    兔肉。不可杂獭肉。及鸡心食。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

    麋肉。不可合虾蟆。及獭食。

    麋脂。不可合梅李实食。

    麋肉。不可杂鹄肉食。

    羊肝。不可合乌梅白梅及椒食。

    牛肠。不可合犬血肉食。

    白马青蹄。不可食。

    白猪白蹄青爪斑斑。不可食。

    乌鸡白头。不可食。杀人。

    鹿白胆。不可食。

    食猪食。不可卧稻穣草中。

    雄鸡肉。不可合生葱芥食。

    鸡鸭肉。不可合蒜及李子食。

    鳖肉山鸡肉雀肉。不可相杂食。

    生肝落地尘不沾。不可食。

    曝脯不肯干。及火炙不动。见水而动者。不可食。

    祭肉自动。及酒自耗。并不可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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