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论阴不得有汗
类别:子部 作者:宋·许叔微 书名:
伤寒发微论
仲景第四卷十七证云.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又云脉阴阳俱紧.而又汗出.为亡阳.此属少阴.大抵阴虚者多汗.而此言阴不得有汗.何也.余尝深究虚汗之证.亦自有阴阳之别.阳病自汗有九证.皆有治法.唯阴毒则额上手背有冷汗.甚者如水洗.然此是阳虚阴盛.亡阳而将脱也.其死必矣.仲景此篇.方论半在表.半在里.故先曰汗出为阳微.此则虚汗.阳微故也.非阴证无汗.不得有汗也.有汗则九死一生.由是言之.阳得有汗.阴不得有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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