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五) 阳明新法

类别:子部 作者:清·吴坤安 书名:伤寒指掌

    江苏闽浙。天气温暖。地势卑湿。乃天下湿热之区。阳明气盛血热。容纳水谷。亦人身湿热之薮。若感风温风热之邪。病都不由太阳而入阳明者。(口鼻吸入)或从太阳而即入阳明者。(皮毛传入)阳明内热之邪。与外邪风热相搏。凝滞成毒。每多发 发疹。若不辨明热与寒邪之异。概用太阳经药发表。汗不得出。 不得透。温热内燔。烁干胃中津液。而成坏症。

    死者多矣。用将阳明热病诸条胪列于后。惟在临症者之圆机焉。

    凡遇发热身痛。口渴唇燥。或初起微寒。即发热不已。舌苔中黄边白。或黄燥如刺。

    脉来洪滑。此阳明内热。为外感新邪引动而发也。宜犀角、连翘、牛蒡、薄荷、黄芩、葛根、防风、木通之类。清解之。

    若见烦闷呕恶。足冷耳聋。脉沉伏。或浮躁者。此 疹欲透也。亦用此方透 解毒。渴而干呕者。加芦根一握。如遇脉象沉郁。不可认为寒。此必 透不快也。如关上见伏脉。此必热毒凝滞。 不得出也。若右关脉伏。而兼胸痛气急。或咳者。此必有伏痰也。又当以治痰为主。总以舌苔黄燥为实热之凭。

    勿以脉象沉迟为虚寒之验也。阳明以胃实为病。故大便不通。然热邪外无出路。每每下逼大肠。而下黄黑稠粘之粪。下时肛门必有热气。此因外不得解。而邪从下泄。虽通仍作不通论。勿止之。或从下泄之后。反能得汗而解。即不能得汗。亦只清火解毒。兼养阴液。其邪自能渐解身凉。或从养阴之后。阴液外溢。反得大汗而解。或有热毒内结。 疹不得外透。反从下泄之后。 疹始出。或用透发不应。只用清火解毒。 疹反透。

    此皆热毒内结使然。(以舌苔黄燥者论阳明内热引发)

    邵评∶伤寒与温热。本自不同。伤寒大便溏。为邪已尽。温热大便溏。为邪未尽。必大便硬。乃为无湿。

    斯不可再攻耳。惟热毒总以舌苔黄燥为凭。若新邪外触内发。伏邪重而新邪轻。势所必然。

    如 疹已透。只宜清解毒火。微兼养阴。柴葛升提之品。俱不可投。宜连翘、赤芍、元参、花粉、知母、黄芩、银花、鲜生地、人中黄之类。 毒自化矣。

    邵评∶余毒未清。禁用升提。

    若见舌绛如朱。目赤如火。口燥唇裂。汗出津津。此阳明血热。邪从内发。已遍三焦。

    即阳明热病也。切忌风药升散。宜凉膈散。去芒硝、大黄。加石膏、牛蒡、赤芍、鲜生地、牡丹皮主之。大便秘者。去硝留黄。(阳明血分热病)

    邵评∶阳明血分热病。忌用升提。

    若见发热自汗。舌自如刺。或黄燥口渴。不恶寒。反恶热。此阳明气分之热。宜栀子豉汤。加连翘、黄芩、淡竹叶、芦根之类清之。(阳明气分热病)

    邵评∶此阳明气分热病正治法。

    化 解毒之后。或汗解之后。尚有余热未退。大便虽闭。腹中调和者。只宜养阴退阳。甘露饮加减妙。阴液复。余邪自退。大便自通矣。

    有身热已退。独额热未除者。此胃中有余邪也。宜清疏阳明。如连翘、黄芩、生楂、麦芽、枳壳、金斛之类。如已身凉。独腹热未退。此脾家有火也。加生白芍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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