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口

类别:子部 作者:明 · 江瓘 书名:名医类案

    一人口内生肉球有根,线长五寸余,吐球出,方可饮食,以手轻按,痛彻于心。水调生麝香一钱,频服之,三日根化而愈。

    程仁甫治一妇,年近四十,信来求药云:不时悬腭堕下,劳苦即衄血,或遍身作痛。程虽未诊视,按经云:喉舌之疾,皆同痰火。推察其原,又是明血不足,不能制上焦虚火,而前症作矣。若能滋下焦阴血,使水升火降,病当不举。若峻用正治之药,上焦之火未去,而中寒之疾复生,前病何由得愈。若能依法调治,兼守戒忌,或可痊也。八物汤加桔梗、陈皮、贝母、元参。喉痛甚,加荆芥、薄荷。丸药:加减八味丸加黄柏,久服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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