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之十三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

类别:子部 作者:佚名 书名:太上感应篇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

    【解释】

    凡是人犯了罪过,都难逃神明的鉴察;罪过大的,就被夺除寿命十二年,过失小的,就被减去寿命一百天,这是决定不会错的。

    【分析】

    这一句是总结上文的意思。说明了凡是人的一生一身,一心一家,处处都有神明在鉴察著,目的就是教人要慎独。凡是人投胎受生之后,寿命的长短,增加或减少,在天上都有记录。太上命令诸位神明:‘你们考察人间的善恶,要三日一言,十日一奏,百日一结;若是修善立功,这个人便可以延长寿命,万一造了罪过,立刻就将他的寿命减算,或是夺纪。’所以罪过有大有小,而夺纪夺算,也就有了悬殊的差别了啊!

    故事一:

    明朝天台王璧如大师,他在年轻的时候,就考取了万历丙午年的乡荐,被吏部派任为新淦县的县令。他从小就受持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的四条戒;后来因为他做了官而废除了持戒。戊午年,他进京城去觐见皇上,途中他乘的船,停泊在芜湖的时候;他的魂魄就被鬼卒引到了阴间。见到一位冥王坐在大殿上,旁边则有两位判官坐在冥王的左右两侧。冥王叫他的名字,并且斥责他说道:‘王璧如,你的寿命应该只能活到丙辰年的八月,所以还能够延到今天,都是因为你斋戒功德的力量所致。你为何要放弃斋戒呢?’冥王说完了,就命令手下拿簿册过来给王璧如看。王璧如看见他的名字下面的年月时间都有记录,但是到了丙辰年的八月就空白了。他看完之后,就向冥王叩头说:‘我在官场上,持斋戒有些不太方便,所以也就放弃了斋戒,这实在也是不得已的啊!’冥王说:‘你说的固然有些道理,奈何你的阳寿已经尽了啊!’说完了,就下令驱他入地狱,这时候就有许多面目狰狞的恶鬼过来,露出一副要绑他捉他的样子。此时坐在冥王左侧的判官就向冥王请示说:‘不妨取王璧如破戒以后的事来查考一下。’没多久,狱卒就抬来了两大箱的档案,都是王璧如担任新凎县县令任内的案卷。凡是他写过的一封信、一纸公文、和平日随手写下的小纸条统统都在;而且都有气腾上来,有青色、黑色、赤色、白色,都不一样。冥王就命令狱卒把它们分类,相同的捡在一处;先检黑色和青色的放在一起,其次再检白色的聚在一处,再检赤色的聚在一起。这时候聚成青色的就隐没不见了,黑色的则缩小成筷子一样,而赤色的那些则独独地赫然显明;王璧如在旁边看见赤色明显的那堆资料,原来是他所刻的金刚经、好生篇,都在那里。狱卒检聚完毕,冥王的声音口气就稍微的缓和下来,并向左边的判官说道:‘嗯!他还知道积德,还有活的理由;那么就损坏他的五官,保全他的身驱,让他活命吧!’说罢就命令狱卒挖掉他的双眼,放置在大殿的柱子上,目光还是炯炯的照耀四方。此时王璧如想到:‘我的眼睛已经被挖掉了,怎样还能够再看东西呢?’就在这转念之间,忽然就昏暗了,宫殿判官狱卒,也全都不见了。后来觉得有人拍著他的背说:‘王璧如快走啊!快走啊!’没一会儿,他就摔了一跤惊醒了;第二天,双眼就瞎了,于是他就弃家修道去了。后来修行开悟,双眼因而复明;于是王璧如就遍游云栖博山之门,真参实证,兼行大悲忏法,又再活了十二年。

    【再析】

    看了王璧如的经历,要知道人除了是圣贤之外,每天没有不犯过失的;而能够挽回造化,所依靠的就是在能改过啊!否则前因既然已是太差,后来造的恶业又不断的增加;纵然是多福报多儿子,到了那一息不来的时候,万般都带不去啊!惟有自己所造的业跟随自己;此时只见到阎王查算的辛苦,家产可能带得去吗?儿女可能替得了你吗?大家要仔细的想想啊!

    故事二:

    宋朝的符仲信,家中富有而又喜欢布施,但是他到了三十五岁的那年,忽然生了病,病情还突然的转危;而且自己还说出了曾经到过阴间,遇到了几位老友向他问道:‘恩公!你怎么会到这里来啊?’老友们就为他礼拜求教一位冥官,冥官说:‘符仲信这个人本来是饥寒的命,因为他的心喜好布施救济别人,所以能够白手起家;寿命本来可以活到五十九岁,但是因为他不烧香,早晨晚起床的缘故,福报寿命到今天已经削尽了。’老友们说:‘这两件事只不过是小的过失而已,怎么会如此的严重呢?’冥官说:‘不烧香,就有不恭敬天地的心;晚起床,就有多淫的念头,怎么可以说是小过失呢?’大家听了,颇为惊奇的看著符仲信说道:‘厚德像符公这样的人,尚且因为这两件事而削减了寿命,那么一般人又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的放纵自己呢?’没多久,符仲信就死了。

    【结语】

    要知道人生最难得的就是寿命,而冥冥之中被夺除的也是寿命;所以太上才谆谆的教诲这些道理,就是要警惕世人,要注意小心自己的起心动念,不要有一念的错误,这样才能够享受五福中最前面的一福长寿啊!太上对于世人实在是太慈悲了啊!


如果你对太上感应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太上感应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