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人自益。
【解释】
克减别人的利益,只图自己的利益。
【分析】
天下惟有利益他人的人,才能够利益自己。如果是无益于人,而仅是有益于己,尚且不是真正的利益;况且是减损了他人的利益,而自己却取得了较多的利益啊!这种人就是所谓的‘只顾自己的财富,不顾他人的贫穷’啊!于铁樵先生说:‘现在的人,对于钱财田地房产等等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减人自益;他们怎么会知道,这样做只是在向人借债而不写借据啊!虽然他们的钱财,日益的增加,可是他们生命的大限,却因此而愈来愈近了;这样看来,那里有所谓的利益啊!’
故事:
明朝崇祯年间,有甲乙两人感情很好;这时候正逢朝廷举办武举人的甄试选拔,地方官员可以向朝廷保荐武举一名;甲就请托县令帮忙推荐,乙就请托司李帮忙推荐;而被推荐的人若是录取了,就必须要给五十两黄金的酬仪。后来甲想到县令的声望不够,帮忙自己所推荐的人,必定会落选,而司李的声望够,被推荐的人,一定可以成功。因此就想要减损乙的利益以利己,甲就设计对乙说:‘我们两人既然同心,就该同甘共苦,如果武举的推荐,只录取我们推荐其中的一位;不论是录取你推荐的人,或是录取我推荐的人,我们都应该均分这个谢金’;乙就同意甲的建议。等到放榜的时候,请托司李推荐的人,竟然未被录取;而请托县令推荐的人,竟然录取了。而在推荐以前,就已经封存的酬金,都在乙那里,由乙负责保管;而甲又不能食言,惟有怅然的闷闷不乐而已。
【再析】
从这个故事看来,甲本来想要利益自己,却反而利益了别人;因此根据这个道理,凡是官吏剥削百姓,富人榨取穷人的利息,想要中饱私囊以自肥,到头来没有不是自己受到损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