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证治类 注冬

类别:子部 作者:清 · 周学海 书名:读医随笔

    前人有阴虚注夏之说,余又创阳虚注秋之说,近察人间之病,似有可名注冬者。常见有人每交冬令,即气急痰多,咳嗽喘促,不能见风,不能正眠,五更以后,即须危坐,面色苍黄,颧颊浮肿,腿酸背胀,举动不便,饮食、二便如常,亦可赤涩溏泄,春分渐暖,始渐平愈。

    此乃脾、肾之阳两虚,肾中水邪上溢于肺,脾中湿邪下溜于肾,上下湿热浊阴弥漫,肝阳疏泄宣发之性抑郁而不得舒。其人目胞浮而似肿者,脾气滞也,目光露努而少神者,肝气滞也。故必待木气得令许久,肝气始能升举,始能泄肾邪而醒脾阳,与《内经》秋伤于湿,冬生咳嗽之证相似。然伤湿为新病,此乃逐年如此,至时即发,形同痼疾,得不谓之注冬乎?朱丹溪谓:逐年入冬即患咳喘者,时令之寒,束其内热也;先于秋月,泄去内热,使寒至无热可包,则不发喘九。即此证也。第泄热之说,犹有可议者。此证虽因内有湿热,实因阳气虚弱,寒湿在表,三焦不得宣通,始蕴蓄而成痰热也,虽无表证,实由表邪。治法当以苦淡清其里,辛温疏其表。苦淡如二妙散、胃苓汤之属;辛温如荆防败毒散、冲和汤之属。古用越婢半夏汤,麻黄、石膏并用,最为有义。若年深岁久,痰涎胶固,寒湿深刺筋骨者,更非海浮石、海蛤粉、瓦愣子、 牡蛎、焦楂、桃仁、赭石、礞石,不能涤其痰;非细辛、羌活、白芷、葛根诸品,不能攻其表;非黄柏、侧柏、胆草、柴胡、苦参大苦大寒,不能泄其浊而坚基。且宜先于夏月,乘阳气宣发之令,预为加减多服,使筋骨腠理无有留邪,肠胃三焦无有伏湿,则阴邪下泄,真阳外充,膻中泰然,百体俱适矣。其补药止宜菟丝、杜仲、牡蛎、海螵蛸,苦坚咸温,镇固肾气,不宜姜、桂辛烈灼阴也;更不宜承气、陷胸重泄脾肾真气也。

    若以苏、杏降气,则伐气而上虚; 、术补脾,则助邪而中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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