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二 伤寒

类别:子部 作者:明·孙志宏 书名:简明医彀

    (正名 论初感 论两感 六经形证治例 阴阳似证 阴阳毒 肾伤寒 汗吐下等可不可治法 变证 辨证大要 察脉大要 用药大法 伤寒方法)

    经曰∶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又曰∶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若两感于寒而为病者,必死。伤寒者,霜降后至春分前感寒,即病之名也。冬时寒伏于肌骨,春时随阳气升发,或复感寒邪,发为温病。经曰∶冬伤于寒,春为温病是也。三、四月病名晚发。

    郁而至五、六月为热病。夏月壮热,不恶寒为中 。头疼胫冷,腹满为湿温。身热足冷,项强恶寒,头摇口噤,身背反张为 证。春宜温而反寒,夏宜热而反凉,秋宜凉而反热,冬宜寒而反温,感之为病名时气。有沿家遍户,长幼病同者,名疫疠。不时有暴感风寒而病者,名感冒。又有冬温、温毒、寒疫、风湿等,同类一十四证。凡身热无汗属寒邪,可用主方发汗;身热有汗属风与湿,可根据加减方止汗而愈。

    有类伤寒四证∶如头疼发热,身不痛,气口脉盛,恶食欲吐者,食积也。不头疼,身痛恶寒,或烦热时头痛不眠者,虚烦也。憎寒发热,不头疼项强,气急胸满,脉滑大者,寒痰也。发热憎寒,呕绿色水,腿脚红光肿痛,甚而冲心作痛者,脚气也(各有门类)。有恶寒拘急,饮食作呕,甚则心烦,眩晕气急,脉浮紧者,肿毒、疔痈也。或内生肺痈、肠痈之类(根据外科治)。有因跌损闪挫亦发热者,瘀血也。妇人经脉不行及阴虚血少等证,亦恶寒发热拘急,切宜分别。如伤寒误食伤人,诸证误作伤寒,断其谷食,尤至伤人,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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