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泄泻(十三)

类别:子部 作者:明·佚名 书名:经验麻科

    发热与见点并回后五六日之间作泻者,是泻火毒不泻元气也,切勿止之,《经》云:毒以泻松,痛以利减,回后泻至八九日外当用四苓散加升麻、槐花、桔梗、柴胡、栀子、黄连、车前、六一散、杏仁、条芩、豆根、栝蒌仁,切勿用白术、木香健脾等药。泻出之物如鸡卵臭者,伤食也。宜用山楂、麦芽、槟榔、川朴等味以消食积。

    《经》云:泄泻者,邪入于大肠,原进原出者,邪热不化谷也。盖因火性沸腾,不暇分消,故其出也。

    泄泻大作,一切寒凉清解之药在所禁忌,然非所以概治热毒下痢之 症也。热毒太甚,其毒不能尽行肌表;势必至于壅滑凝滞,所幸内实不受邪,侵注于大肠,大肠为传送之官,不至毒害迫于其中,频频下痢,虽与泄泻相似,而实不同。此之泻者滑而不禁,彼则坚而闭塞,此之泻者溏而不实,彼则凝结如胶漆。有纯下清水,或秽气不甚,或便塞难出,或腹痛烦躁不宁,重用芩连以清其火,稍加大黄以攻毒而痢自止矣。若以泄泻治之,则左矣。《经》云:热毒冲肠便自频,喜肠传送毒难侵。频频欲解仍难塞,误认脾虚终内攻,久泻者饮食内停中气阻,转运失职脾困苦,纵然顺症亦淹迟,内伤消积止泻吐,热退便塞须加升麻,一提而大小便自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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