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虎犬马伤第十

类别:子部 作者:唐·孙思邈 书名:千金宝要

    (针折入肉附)

    虎咬疮,煮葛根令浓以洗之,十遍。饮汁及捣为散,以葛根汁服方寸匕,日五。甚者夜二。

    又方∶青布急卷为绳,止一物烧一头,燃,内竹筒中,注疮口熏之妙。

    又方∶煮铁令浓,洗疮。

    又方∶嚼栗子涂之良。

    剥死马骨伤人,毒攻欲死,便取马肠中屎涂之大良。

    又方∶取其屎烧灰,服方寸匕。

    狂犬咬人,毒有七日一发,百日内杀人者,每到七日,捣韭汁饮一二升,当终身禁食犬肉、蚕蛹,若犯则死不可救。疮未愈之间,禁食生鱼及诸肥腻冷食。但于饭下蒸鱼及于肥器中食便发,不宜饮酒,过一年乃佳。

    犬啮人,捣地榆,绞汁涂疮。无生者,取干者,以水煮汁饮之。亦可末之,服方寸匕,日 又方∶捣韭绞汁,饮一升,日三。疮愈止。

    又方∶以豆酱清涂之,日三四。

    又方∶刮虎牙或骨,服方寸匕。

    犬毒,烧虎骨敷疮及熨。又微熬杏仁,捣、研,取汁服之良。又取灯盏残油灌疮口。

    此皆 又方∶用韭根、故梳二枚,以水二升,煮取一升,顿服。

    又方∶桃东南枝白皮一握,水二升,煮取一升,分二服,吐出犬子。

    又方∶服莨菪子七枚,日一。

    又方∶梅子末,酒服。

    犬所啮,恶血未尽,灸上一百壮,以后当日灸一壮。若不血出,刺出其血,百日灸乃止。禁饮酒、猪、犬肉。

    凡犬啮人,以热牛屎涂之佳。

    针折入肉中,刮象牙末,水和聚着折针上即出。

    又方∶磁石吸铁者,着上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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