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论点艾火
类别:子部 作者:明·徐凤 书名:
针灸大全
《下经》云:古来灸病,忌松、柏、枳、橘、榆、枣、桑、竹八木,切宜避之。凡取火,若得火珠曜日,以艾承之,得火为妙。次有火镜曜日,亦以艾引得火亦良。余用铁 击KT 石,得火亦可。今人有清油点灯,传火点艾是也,兼滋润灸疮,至愈不疼痛,用蜡烛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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