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续筋骨。
辛平。主折伤。续筋骨。散瘀止痛。(折伤必有死血瘀滞经络、然须审虚实、佐以养血补气温经之药。)铜非 。不可用。然火毒金毒相煽。复挟香药。热毒内攻。虽有接骨神功。颇多燥烈之损。大宜慎用。产铜坑中。火 。醋淬七次。细研。甘草水飞。
卷十三金石部 金类 玉类 石类 卤石类 自然铜类别:子部
作者:清·吴仪洛 书名:本草从新
| |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